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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1-22

適用稅目

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違章罰緩

適用期間

繳納(展延)期間內

時效

稅款繳納(展延)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繳納方式

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或繳稅銀行之APP,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

詳細步驟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行動支付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