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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1-22

適用稅目

  • 查(核)定開徵稅款: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補徵)、娛樂稅。
  •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大額繳納及娛樂稅自動報繳、臨時公演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 違章罰鍰: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
  •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徵稅款加徵利息:房屋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
  •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適用期間

繳納(展延)期間內

時效

  • 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違章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 查(核)定開徵稅款之娛樂稅: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
  •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為申報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印花稅大額及娛樂稅為申報截止日當日24時。

繳納方式

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繳納

操作步驟

1.採網際網路

  • 請先裝妥晶片讀卡機。
  • 進入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點選「線上繳稅」
  • 點選繳納稅別,進入資料輸入畫面。
  • 按繳款書所列網路繳稅資料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
  • 選擇繳稅方式*晶片金融卡*並按確認。
  • 檢核畫面之繳稅資料無誤後,輸入驗證碼並按確認付款。
  • 插入晶片金融卡並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按驗證密碼。
  • 帶出轉出帳號後並按確認付款。
  • 重新插入晶片金融卡後按確認。
  • 出現繳稅交易明細後,可選擇另存新檔或列印保存交易紀錄。

2.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限定期開徵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期間

  • 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 以納稅義務人之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金融憑證(檔案/卡片)、行動憑證(TAIWAN FidO)登入或輸入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車號(限使用牌照稅)
  • 帶出全國地方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定期開徵稅款資訊
  • 核對無誤可點選電子繳稅自動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 ),並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資料
  • 選擇繳稅方式*晶片金融卡*並按確認
  • 檢核畫面之繳稅資料無誤後,輸入驗證碼並按確認付款
  • 插入晶片金融卡並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按驗證密碼
  • 帶出轉出帳號後並按確認付款
  • 重新插入晶片金融卡後按確認
  • 出現繳稅交易明細後,可選擇另存新檔或列印保存交易紀錄
  • 點擊畫面上方「網路繳稅服務」再點選查詢繳稅紀錄即可查詢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查詢繳稅

3.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限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違章罰緩

  • 點擊APP,完成註冊流程,進入繳稅頁面
  • 選取繳稅稅目,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資料(或手動輸入)、輸入身分證字號
  • 選擇繳款卡片,輸入卡片密碼
  • 輸入驗證碼
  • 確認繳稅資料無誤後按確認付款,即完成繳稅
  • 繳稅紀錄,可進入交易記錄查詢頁面查詢,亦可至網路繳稅服務網查詢

(註: 不同的行動支付工具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及支付方式,詳情請參閱各行動支付工具官網)

 

注意事項

  • 繳納當時立即扣款
  • 手續費由稽徵機關經費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