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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8-02-21

金門縣稅捐稽徵處101年度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執行計畫

壹、計畫依據:

  • 行政院96年7月23日院授研展字第09600152472號函頒之「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 案」。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0年8月16日會研字第1002161217號函修正之「政府服 務品質獎評獎實施計畫」及「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作業手冊」。
  • 金門縣政府100年9月21日府研字第1000058544號函頒之「金門縣政府101年度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貳、計畫目標:

  • 提升服務品質,深化服務績效:提供卓越服務品質,樹立優質服務典範。
  • 便捷服務程序,確保流程透明:積極整合簡化流程,提供簡捷便民服務。
  • 探查民意趨勢,建立顧客關係:師法企業服務行銷,型塑以客為尊理念。
  • 豐富服務資訊,促進網路溝通:推廣完善資訊服務,提供網路申報作業。
  • 創新服務方式,整合服務資源:整合資源創新服務,共構政府多工服務。

參、實施單位
本處全體員工。

肆、實施方式:

  • 本計畫工作項目,參酌年度內所蒐集之民意調查結果、輿情反應及縣政府99年度委託 國立金門大學所作「民眾對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洽公滿意度調查之分析與建議結案報告書」,所臚列建議事項等服務需求,並參照本處單位特性訂定相關計畫與具體執行實施步驟研訂各單位執行計畫。
  • 各課室應就內部為民服務工作辦理情形建立督導管考機制,定期就所訂定之工作項目進行檢討及陳報單位主管,每半年提報執行績效,以作為為民服務考核重要參據。
  • 修訂「金門縣稅捐稽徵處洽公民眾滿意度調查表」(如附件1),對於臨櫃洽公民眾進行調查,隨時檢討民意趨向調整為民服務工作,按季將各項統計資料,並請將成果列入該年度執行成效報告。

伍、管考稽核:
一、平時考核:

  • 考核方式:依據本處所訂定之「101年來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中每半年提報執行績效,對各課室實施不定期查核及自評。
  • 考核結果:考核結束應作成考核結果,除送請受查核課室研議改進措施並進行複檢,相關資料1份逕送縣政府研考室備查。

二、年度考核:

  • 考核方式:由縣府研考室籌組考核小組,於必要時各主管機關(單位)得邀同考核小組人員不定期至所屬機關(單位)服務現場,實地了解該機關(單位)平日服務情形;考核小組人員亦得逕往各機關(單位)了解各項申辦案件(服務事項)之作業情形。
  • 考核結果:考核結束應作成考核結果,函送請受查核機關(單位)研議改進措施並於下年列入複檢。


陸、具體執行計畫暨內容

詳如附件:金門縣稅捐稽徵處101年度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執行計畫(修政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