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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1-22

適用稅目

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及臨時稅等稅款、滯納金、罰鍰(不含保證金)及執行費用。

適用期間

全年度經常性辦理

繳納地點

金門縣稅務局及金門監理站

繳納方式

以實體信用卡刷卡或行動支付(綁定信用卡)感應繳稅 ; 所使用信用卡以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之發卡機構為限。

注意事項

可刷卡金額視持卡人信用額度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