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
工作項目 |
辦理期間 |
隨徵 |
大額憑證以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
應於限繳期限前繳納,繳款書第1聯黏貼於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上,方得交付或使用 |
1月 |
前一年11月及12月份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申報與繳納 |
1/1~1/15 |
3月 |
當年1月及2月份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申報與繳納 |
3/1~3/15 |
5月 |
當年3月及4月份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申報與繳納 |
5/1~5/15 |
7月 |
當年5月及6月份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申報與繳納 |
7/1~7/15 |
9月 |
當年7月及8月份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申報與繳納 |
9/1~9/15 |
11月 |
當年9月及10月份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申報與繳納 |
11/1~11/15 |
註:開徵日期如有更改,應以繳款書記載繳納日期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