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 (代理財產科稅務員請假期間所遺職務,自僱用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office文書軟體操作能力、具公務行政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方稅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4年02月18日至114年02月24日上班時間內送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報名地點:金門縣稅務局(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三)退伍令(無則免附,女性免附)
(四) 服務證明、電腦軟體證照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審查:佔總分20分。
(一)學歷:總分20分。
1.大學畢業:15分
2.研究所畢業:20分
二、面試:佔總分8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稅務局三樓會議室(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
玖、核薪標準:
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新台幣39,490元)支薪,另享有勞(健)保。
拾、如報名人數眾多,本局得擇優通知參加口試,總成績依名次排序前三名,簽請機關首長圈選,未獲通知口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拾壹、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貳、聯絡電話:(082)325197分機307洽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