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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稅務局辦理約僱人員(稅務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 發布單位:金門縣稅務局

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 (代理財產科稅務員請假期間所遺職務,自僱用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office文書軟體操作能力、具公務行政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方稅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4年02月18日至114年02月24日上班時間內送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報名地點:金門縣稅務局(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三)退伍令(無則免附,女性免附)

   (四) 服務證明、電腦軟體證照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審查:佔總分20分。

   (一)學歷:總分20分。

     1.大學畢業:15分

     2.研究所畢業:20分

  二、面試:佔總分8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稅務局三樓會議室(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

玖、核薪標準:

    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新台幣39,490元)支薪,另享有勞(健)保。

拾、如報名人數眾多,本局得擇優通知參加口試,總成績依名次排序前三名,簽請機關首長圈選,未獲通知口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拾壹、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貳、聯絡電話:(082)325197分機307洽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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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