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核定「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房屋稅條例房 屋稅條例第五條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第四條第十二款所定,不計入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至第四目納稅義務人全國總 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之房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