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車輛因案被扣押時,是否可以退還已繳使用牌照稅?

車輛因案被扣押,若已向監理機關辦妥註銷報停手續,並繳清當年度使用牌照稅款者,准予退還其未使用日數之稅額;尚未繳納者,准按實際使用日數課稅。(財政部78.1.4.台財稅第770599032號函)

  • 點閱次數: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