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113年2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 1. 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3筆,應納土地增值稅64萬2,115元。 2. 依一般用地稅率(20%、30%、4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78筆,應納土地增值稅931萬9,920元。 3. 依免稅土地(夫妻贈與、公設移轉、公有土地出售、平點移轉、農地免稅移轉等)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170筆,其中農地等免稅移轉者有53筆,土地增值稅稅損金額高達新台幣4,927萬7,892元。
稅務局表示:113年2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
1. 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3筆,應納土地增值稅64萬2,115元。
2. 依一般用地稅率(20%、30%、4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78筆,應納土地增值稅931萬9,920元。
3. 依免稅土地(夫妻贈與、公設移轉、公有土地出售、平點移轉、農地免稅移轉等)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170筆,其中農地等免稅移轉者有53筆,土地增值稅稅損金額高達新台幣4,927萬7,8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