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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從法院拍賣中取得一筆土地,幾天後法院亦核發給某甲一只權利移轉證明書,某甲是否仍需持該證明書至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並繳納應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其他欠稅?

法院拍賣土地及房屋後,會逕自函請稅捐稽徵機關核算土地增值稅及欠繳之地價稅、房屋稅,並由拍賣價款中直接扣除,拍定人只要持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至稅捐稽徵機關查詢該拍賣土地是否欠繳工程受益費,將欠繳之工程受益費繳清後即可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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