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112年4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 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11筆,應納土地增值稅113萬8,808元。 依一般用地稅率(20%、30%、4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79筆,應納土地增值稅1,655萬139元。 依免稅土地(夫妻贈與、公設移轉、公有土地出售、平點移轉、農地免稅移轉等)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361筆,其中農地等免稅移轉者有133筆,土地增值稅稅損金額高達新台幣7,976萬2,192元。
稅務局表示:112年4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