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或滿20歲直系親屬設籍該址,且無出租無營業。2.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以一處為限。3.都市土地面積不得逾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得逾700平方公尺。超過部份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4.需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築改良務所有權狀影本、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含設籍該址戶口名簿影本)、土地所有權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