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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如符申請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繼承人可否申請適用優惠稅率?

依民法第1147、1148條之規定,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當然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ㄧ切權利義務。又繼承人因繼承取得之財產,雖未登記,亦應就該財產履行納稅義務。準此,本案未辦妥繼承登記之土地,如符合土地稅法第9、17條之規定,繼承人得依同法第41條之規定,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惟僅核准其應繼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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