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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為搬家或住址變更等原因而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不慎遺失,要怎麼辦?

1.可以申請補發。
2.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在開徵期間,如果沒有收到稅單,或稅單不慎遺失,可以親自到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所屬分局(處)申請補發,或以電話、傳真及網際網路等方式申請辦理。特別提醒民眾,稅單上的住址是投遞地址,並非就是土地所有權人房屋的門牌地址,所以收到稅單後,一定要詳細檢查納稅義務人姓名和身分證統一編號,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請立即向發單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聯絡更正,以免造成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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