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僱人員 (稽查職務代理人,上開人員僱用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日前1日為止。惟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大學(含)以上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office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五、具公務行政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地方稅定期開徵系統操作管理及周邊設備維護等業務或地方稅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5年07月16日至115年07月23日上班時間內送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報名地點:金門縣稅務局(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服務證明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四)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五)退伍令(無則免附,女性免附)
(六)電腦軟體證照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審查:佔總分50分。
(一)學歷:總分50分。
1.大學畢業:45分
2.研究所畢業:50分
二、面試:佔總分5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稅務局三樓會議室(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328號)。
三、如報名人數眾多,本局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總成績依名次排序前三
名,簽請機關首長圈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
不予歸還。
玖、核薪標準:
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新台幣40,392元)支薪,另享有勞(健)保。
拾、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壹、聯絡電話:(082)325197分機307洽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