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貼用1/1000印花稅票,因該工程並未載明合約金額,則可以先行預計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到工程完工後,再按確實金額補足應貼之印花稅票或退還溢貼之印花稅額,或者於每次請款時按每次請款金額貼用1/1000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