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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5月稅務局大事紀

發布「房屋稅5/1開徵 繳納期限5/31截止」新聞稿。(財產稅科)(如附件)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局5月2日於自來水廠水質檢驗中心起啟動異地辦公措施,妥善平衡人員配置,以達分流、防範疫情。(行政科)

 

發布「稅務局提醒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31截止」新聞稿。(財產稅科)(如附件)

 

發布「111年稅務節網路有獎徵答6/12截止」、「稅務節有獎徵答活動開跑 歡迎參加」新聞稿及懶人包(電子作業科)(如附件)

 

111年房屋稅延期及分期紓困措施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即將於5月31日截止,納稅義務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如期繳納者,得於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今年房屋稅並未延長繳納期限,除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檢疫等情形可免事前申請,展延至6月30日外,而在延長繳納期限部分,僅針對無法外出繳稅者,並非全面適用,舉例來說,納稅義務人如在5月31日時仍因疫治療、隔離或檢疫,房屋稅便可展延至6月30日;如果到了6月30日仍在隔離,假設在7月10日解除隔離,則可再往後展延20日至7月30日;前述情形無須事前申請,於展延期限內檢附因疫隔離相關證明向稅捐機關申請繳納即可。(財產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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