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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會演奏收入,要不要課徵娛樂稅?

校友會係屬一般人民團體,核與娛樂稅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不合,其演奏收入,不能免徵娛樂稅,惟該校友會獎學金保管委員如經依法辦理財團登記,該項演奏收入全部票款並作為該會之獎學金,得視為用於本事業,准予免徵娛樂稅。(財政部51.11.9臺財稅發字第07496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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