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114年2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 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1筆,應納土地增值稅21萬6,093元。 依一般用地稅率(20%、30%、4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104筆,應納土地增值稅2,988萬4,802元。 依免稅土地(夫妻贈與、公設移轉、公有土地出售、平點移轉、農地免稅移轉等)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77筆,其中農地等免稅移轉者有115筆,土地增值稅稅損金額高達新台幣3,060萬3,741元。
稅務局表示:114年2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