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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康報你知9月22日前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節省4倍地價稅金
  • 發布單位:金門縣稅務局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想要省下至少4倍的地價稅金,今年9月22日前是關鍵的黃金申請期!這項攸關民眾重大節稅權益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若錯過期限,荷包將大幅縮水。稅務局說明,適用自用住宅稅率(2‰)5大條件如下:

  1. 戶籍登記: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一人須於該處設有戶籍登記。
  2. 處數限制: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3.  無出租營業: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4. 建物所有: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5.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 m2(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 m2(約211.75坪)。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符合上述條件者即可適用2‰的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相比,稅額差距至少4倍。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在115年適用,若逾期申請,則需等至明(116)年開始適用,千萬不要錯過可節省稅金的良機。

         金門縣稅務局貼心提醒,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地價稅減免時,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臨櫃申請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如您對地價稅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2)325197#303(金湖鎮、金沙鎮)、312(金城鎮)、313(金寧鄉、烈嶼鄉)洽詢,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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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