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積極宣導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納稅款方式,並輔導納稅義務人善用非臨櫃方式繳納稅款,以加速稅款劃解,114年截至2月底止利用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電支帳戶及便利商店繳稅等非臨櫃方式繳納稅款者1,618件,金額為6,903,562元;餘臨櫃繳納稅款者842件,金額為5,036萬5,383元;非臨櫃及臨櫃方式繳納稅款合計2,460件,金額為5,726萬8,9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