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表示:113年1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 1. 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5筆,應納土地增值稅34萬8,773元。 2. 依一般用地稅率(20%、30%、4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207筆,應納土地增值稅3,519萬7,724元。 3. 依免稅土地(夫妻贈與、公設移轉、公有土地出售、平點移轉、農地免稅移轉等)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246筆,其中農地等免稅移轉者有133筆,土地增值稅稅損金額高達新台幣6,611萬1,460元。
稅務局表示:113年1月土地增值稅查定資料細項統計如下:
1. 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5筆,應納土地增值稅34萬8,773元。
2. 依一般用地稅率(20%、30%、40%)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207筆,應納土地增值稅3,519萬7,724元。
3. 依免稅土地(夫妻贈與、公設移轉、公有土地出售、平點移轉、農地免稅移轉等)申報,辦理土地移轉者計246筆,其中農地等免稅移轉者有133筆,土地增值稅稅損金額高達新台幣6,611萬1,460元。